关于开展2009年“12・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

发布者:admin发布时间:2009-11-02浏览次数:40

校党宣〔2009〕13号
 
各相关部门:
  今年是第九个“12•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,又正逢新中国成立60周年,为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60年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,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,弘扬法治精神。根据上级文件要求,现就我校开展2009年“12•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安排如下:
  一、活动主题
  2009年“12・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是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,服务经济社会发展”。
  二、宣传重点
  结合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,大力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、成功经验,宣传我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,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就,宣传我国在立法、执法、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重大发展,宣传我国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、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发展。
  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。着眼于维护宪法权威,大力宣传宪法中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、基本经济制度、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基本原则等内容,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、贯彻执行宪法的氛围。学习宣传依法实行民主选举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的人民民主制度,促进实现党的领导、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。
  积极开展与高等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。着眼于服务学校科学发展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、农村改革发展等,大力宣传转变经济增长方式、宏观调控、资源环境、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法规;着眼于促进解决民生问题,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,大力宣传劳动就业、社会保障、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。
  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。大力宣传基层民主自治、依法维权、依法信访等法律法规,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,依法表达利益诉求,自觉履行法定义务,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和公正司法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
    三、时间安排
    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。
    四、活动内容
    为把 2009年“12•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落到实处,根据亳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,我校要认真开展以下活动:
  (一)在校园网开设“2009年‘12•4’全国法制宣传日网络宣传专题”、制作宣传条幅等(负责部门:宣传部)。
  (二)校广播台开办“2009年‘12•4’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专题”节目(负责部门:校团委)。
  (三)各班出一期“2009年‘12•4’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专题”黑板报,并召开一次学法用法主题班会(负责人:各班班主任)。
  (四)举办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法制讲座(负责部门:宣传部)。
  (五)开展“法律知识进课堂”活动(负责部门: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室)
 各系(部)、各部门要围绕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,服务经济社会发展”主题,创新形势,丰富内涵,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宣传活动。
    五、工作要求
  (一)精心组织,加强领导。各系(部)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“12•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,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宣传活动的领导和指导。认真制定单位的活动方案,并有效组织实施,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。
   ( 二 ) 围绕主题,突出重点。各系(部)、各部门要紧紧围绕“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,服务经济社会发展”为主题,紧密结合实际,重点突出以人为本、公民意识、行为准则、权利义务的宣传教育,突出对宪法的宣传,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、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  ( 三 ) 创新宣传,营造氛围。各系(部)、各部门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,进一步拓展宣传的渠道,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。
  各系(部)、各部门把本次活动的方案及工作总结于2009年12月20日前报校党委宣传部。
 
 
 
中共亳州师专党委宣传部
2009年11月24日